各位老师、同学: 近期宣城市交警支队发布《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、电动两(三)轮摩托车管理的通告》,现就相关情况提醒如下: 一、无牌、外地号牌等电动车尽快(2025年7月1日前)申请、悬挂通告中要求的相应号牌。 二、已办理并悬挂临时通行标识(红色号牌)的,只能临时行驶至2026年2月28日。 三、驾驶电动两(三)轮摩托车应当依法取得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。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16周岁。 四、2025年7月1日起,公安交管部门将对驾驶无号牌电动自行车、电动两(三)轮摩托车以及无证驾驶电动两(三)轮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。 五、校区将根据通告要求进一步规范校内电动车管理,相关安排另行通知。 六、更多详情请关注“宣城公安交警在线”微信视频号,查看视频指引。 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的区别请参见以下图解: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nj58MUMzr-66hjMQonshRA 二手电动车上牌请参照以下说明: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vPVbD8yiBdRWCj9ugJ53lQ 后勤管理综合办公室 2025年6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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