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电子牌照办理的通知
发布人:后勤办  发布时间:2026-09-01   浏览次数:

全体师生:

为全面落实校园交通安全与消防安全管理要求,规范校内电动自行车通行、停放及使用秩序,防范化解电动车火灾、交通肇事等安全风险,筑牢平安校园安全防线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合肥工业大学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(暂行)》及校区交通管理相关制度,开展全校电动自行车电子牌照实名登记上牌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办理对象

全体2026级新生及校内骑乘电动车的在校师生(含电动自行车、符合国标电动车)。

二、办理时间

集中办理时间:每个月15号下午15:00-17:00

三、校园电动车管理办法

1.所有进入校园行驶、停放的电动车,需按照公安交管要求完成法定上牌后,再办理校园电子号牌登记;未取得校园电子号牌的电动车,不允许在校内通行、停放。未办理校园电子号牌的电动车驶出校园后,禁止再次驶入校园。校园电子号牌仅为校园内部通行管理凭证,不等同于交管部门核发的机动车、非机动车法定牌照。

2.电动车应当有序停放在校园划定停车区域内,严禁占用消防通道、楼道、教学楼出入口;严禁飞线充电、室内充电。

3.骑行电动车须遵守校园交通规则,佩戴头盔、减速慢行,不超速、不载人、不逆行。

4.校园电子号牌仅限本人车辆使用,不得转借、涂改、伪造;车辆转让。

5.红牌及黄牌车辆不予办理。

四、办理所需上传材料

微信扫码登录‘哈啰校园’小程序(二维码见下图)上传学生证照片车辆整体照(从车辆左后⽅45度拍摄,宣城市车牌要清晰)“电动车电子行驶证”截图登陆“宣城公安交警在线”微信公众号-便民入口-电动自行车登记,查询行驶证详情页面


五、相关要求

1.请新生务必在集中办理窗口期完成登记上牌,避免车辆驶出校园后无法返校进入。

2.未上牌车辆一经发现违规入校,将依规劝离;拒不配合管理人员将按校园安全相关规定处理。

3.咨询地点:行政楼125办公室;咨询电话:0563-3831715联系人:邓老师

特此通知。

 

后勤管理综合办公室

2026年91
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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